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资料,“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”确实已注册“双十一”、“双十一狂欢节”、“双十一网购狂欢节”等商标。 CFP 资料图
根据网传的一张盖有“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”公章的通告函,阿里巴巴集团已经取得“双十一”注册商标,经阿里巴巴授权,天猫就“双十一”商标享有专用权、受法律保护,其他任何人的使用行为都是商标侵权行为。
这份通告函被曝是发给各广告媒体的。该函还不点名批评了“少数电商企业”,对双十一活动的实际举办方进行混淆,借助“双十一”活动的影响力提升自身知名度是对知识产权的漠视,为了达到借势目的甚至罔顾事实,在广告中使用“瞎淘”、“假货”等宣传语,试图将阿里巴巴与假冒伪劣相关联。天猫希望相关广告媒体拒绝为少数电商企业发布宣传信息。
对此通告函的真实性,阿里巴巴发言人未做回应,称这是少数电商企业的炒作行为。该人士称,阿里2009年开始举行“双十一”活动,2011年申请注册商标是很合理的事。阿里欢迎别的电商一起来参加“双十一”活动,但是应该合理合法来做,不能以攻击别人壮大自己的方式来做。
澎湃新闻(